一、通知范围
根据《关于全面落实工业园区生产经营企业“门前四包”责任制的通知》(107号函)文件要求,乌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全部生产经营企业,均为落实“门前四保”主体责任的责任单位。
二、门前四保主体责任要求
1.包环境卫生:负责责任区内地面清扫保洁,做到无垃圾尘土堆积、无污水油污流淌;及时清理积雪、落叶和杂物;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,做到垃圾日产日清、分类投放。
2.包绿化硬化:负责责任区内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;保护绿化设施完好,严禁擅自占用、损坏绿地和绿化设施;保持责任区内道路、地面硬化完好。
3.包美化亮化:负责责任区内建筑物外立面、围墙、门窗的清洁美观,无乱贴乱画、无乱搭乱建;规范设置户外广告、招牌,做到整洁完好、内容健康。
4.包环境秩序:负责责任区内车辆停放有序,无乱停乱放;维护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完好,制止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。
三、执行要点
1.我单位会组织企业集中或上门签订“门前四包”主体责任协议书。协议书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签订完成后,须每家企业自行按统一模式制作并悬挂“门前四包”责任牌,责任牌应标注企业名称、责任范围、责任内容、责任人及监督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
2.对新入驻企业,须在办理入园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范围划定和协议书签订;对企业搬迁、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的,须及时调整责任范围并重新签订协议书,确保责任链条不断档。
乌海乌达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26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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